第一章 入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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蒂v> 蒂v>(图示小花)
我叫王威,今年已经是我混迹夜场的第十个年头了。
从最初懵懂无知的街头少年,混成了如今掌管数十名小妹的头目,我应该也能算小有成就吧。
在这十年的夜场生涯中,我见过了太多的人和事。
有罪恶,有惋惜,有愧疚,也有不甘。
我想将这些事都纪录下来,因为,这都是我生活中最宝贵的经历。
----引子
我走上混夜场这条路,几乎是必然的。
单亲家庭,留守儿童,从小就缺乏管教的我,自然称不上什么好孩子。
旷课逃学家常便饭,街头斗殴也不在少数,在别人的笔下,我大概就是天生的反派。
盲流,混混,小黄毛,主流社会的媒体用尽各种贬义的词汇,将我们这个群体描述成十恶不涉的坏蛋。
对此我无力辩解!
因为我的确游走在法律的边缘,混迹于灰色地带。
十六岁那年,职高辍学后的我,跟着发小徐强,一块南下去广州打工。
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年轻人,连学习的苦都吃不了,自然也不可能受得了工厂里枯燥的生活。
在当地酒吧认识的一个朋友的推荐下,我和徐强应聘进了一家商K工作。
干的其实也都是一些端端盘子,送送酒水一类的杂活。
虽然挣钱同样不多,但商K的灯红酒绿深深的吸引着我,哪怕我当时只是一个端茶送水的小厮,我依然感觉自己天生就该属于这个行当。
说起商K,社会上对这行其实也有偏见。
大多数人会刻板的认为,这无非就是男人寻欢作乐的场合。
这种肤浅的认知不能说不对,但太片面!
商K的存在,是有其必然性的。
它可以给我们这类好吃懒做的人,提供一个赖以谋生的土壤。
光是维稳这一块,国家就不可能取缔商K,最多也只是加强管制!
这话扯远了,聊回主题。
我想说的第一件事,发生在一个艺名小花的姑娘身上。
她大我两岁,来自偏远的云贵乡村。
其实做这行的姑娘,超过一半都是小花这样的出身。
当然,不是说她们离了这行就活不下去。
本质上来说,她们入行的原因也是因为好逸恶劳,没啥值得同情的。
第一次见她,是在“演员”休息室里。
当时,送酒水进包房的我,受一名正在上钟的小妹委托,去休息室给她取一双丝袜。
这里扯句题外话,一般来说,正规一些的商K,都不允许包间里发生裸露身体器官的事。